自北宁失败后,法人得步进步,海疆处处戒严。(清 曾朴《孽海花》第六回)
法使罗淑亚,得步进步,反来一照会,竟欲将府县官,及提督陈国瑞抵偿丰大业性命,否则有兵戎相见等语。
尔既归顺,此后毋擅筑城垣,毋擅收逃人,得步进步,又有两条苛令。
外人得步进步,原是狡狯,然亦由中国自召。
得步进步,步步高升,行步如飞,跬步千里,唯步天下。
惟不可先露此意,转知得步进步,别有要求。
且先存此等见解,先发此等谬言,则刁猾洋商欺其不明洋务商务规例,乃从而生心,作得步进步之想,是启隙而令人攻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