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ǎ shí sān

打十三

  • 词语读音dǎ shí sān
  • 词语注音ㄉㄚˇ ㄕˊ ㄙㄢ
  • 繁体字形

基本解释

打十三 宋朝对判徒刑、杖刑的犯人均分五等加施脊杖、臀杖,其中最轻的一等加杖十三。

词语解释

基本解释

1.宋代刑法从轻发落的杖数。后亦泛称责打。宋太祖始定折杖之制,凡徒刑五,最轻为徒一年,脊杖十三;又杖刑五,最轻为杖六十,臀杖十三。参阅《宋史.刑法志一》。

辞典解释

打十三dǎ shí sānㄉㄚˇ ㄕˊ ㄙㄢ

宋代杖刑中最轻者,只打十三下。后泛指打人。
《永乐大典戏文三种.张协状元.第三五出》:「(末)​推得没巴臂。(生)​门子打十三。」
明.高明《汲古阁本琵琶记.第二二出》:「背起打十三,那厮不中用,只教他管文书。」

网络解释

打十三

宋朝对判徒刑、杖刑的犯人均分五等加施脊杖、臀杖,其中最轻的一等加杖十三。

“打十三”单字意思解释

“打十三”的近义词

    “打十三”的反义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