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名〉
〈副〉
〈动〉
〈量〉
〈名〉
〈副〉
〈代〉
【唐韻】失人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升人切,𠀤音申。【說文】躬也,象人之身。【爾雅·釋詁】我也。【疏】身,自謂也。【釋名】身,伸也。可屈伸也。【廣韻】親也。【九經韻覽】軀也。總括百骸曰身。【易·艮卦】艮其身。
又【繫辭】近取諸身。【書·伊訓】檢身若不及。【孝經·開宗明義章】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。
又【詩·大雅】大任有身。【傳】身,重也。【箋】重爲懷孕也。【疏】以身中復有一身,故言重。
又告身。【唐書·選舉志】擬奏受皆給以符,謂之告身。
又【史記·西南夷傳】身毒國。【註】索隱曰:身音捐。
又【韻補】叶尸連切。【楊方·合歡詩】我情與子合,亦如影追身。寢共織成被,絮用同功綿。
躳也。象人之身。从人𠂆聲。凡身之屬皆从身。失人切
(身)躳也。呂部曰。躳、身也。二字爲互訓。躳必入呂部者。躳謂身之傴。主於脊骨也。从人。申省聲。大徐作象人之身。从人、𠂆聲。按此語先後失倫。𠂆古音在十六部。非聲也。今依韵會所據小徐本正。韵會从人之上有象人身三字。亦非也。𦥔、籒作𢑚。故从其省爲聲。失人切。十二部。凡身之屬皆从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