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婚嫁六礼中的第四礼。男方择一吉日,送礼物章服到女家的礼节。 《仪礼.士昏礼》:「纳征,玄?、束帛、俪皮,如纳吉礼。」 《礼记.昏义》:「纳征、请期。」 唐.孔颖达.正义:「纳征者,纳聘财也。征,成也,先纳聘财而后昏成。」 也称为「纳币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