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为羽翰所制,因此称笔所书者为「书翰」。 《陈书.卷七.皇后传.后主沈皇后传》:「涉猎经史,工书翰。」
书信。 《南史.卷二五.垣护之传》:「辟为主簿,兼掌书翰。」 南朝宋.鲍照〈拟青青陵上柏〉诗:「书翰幸闲暇,我酌子萦弦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