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遗 shíyí
(1) [appropriate lost property]∶拾取旁人遗失的东西,据为己有
涂(途)不拾遗。——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
夜不闭户,道不拾遗
(2) [make good omissions]∶补充旁人所遗漏的事物
拾遗补阙
捡取他人遗失的财物。
《战国策.秦策一》:「期年之后,道不拾遗,民不妄取,兵革大强,诸侯畏惧。」
比喻轻而易举。
《汉书.卷六七.梅福传》:「合天下之知,并天下之威,是以举秦如鸿毛,取楚若拾遗。」
《文选.干宝.晋纪总论》:「自上逆下,非邻国之势也,然而成败异效,扰天下如驱羊,举二都如拾遗。」
采补缺漏遗佚。
《南齐书.卷九.礼志上》:「吴则太史令丁孚拾遗汉事,蜀则孟光、许慈草建众典。」
匡正别人过失或缺点。
《抱朴子.外篇.崇教》:「有师友之名,无拾遗之实。」
职官名。唐代谏官,武则天时始置左右拾遗,掌供奉讽谏,以救补人主言行的缺失。见《旧唐书.卷四三.职官志二》。
英语 to pocket a lost article, (fig.) to correct others' errors, to remedy omissions (in a text etc)
法语 ramasser des objets perdus et se les appropri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