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ōng pàn

通判

  • 词语读音tōng pàn
  • 词语注音ㄊㄨㄙ ㄆㄢˋ
  • 繁体字形

基本解释

通判 通判(tōng pàn),是指一个官名。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粮运、家田、水利和诉讼等事项,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。又名同判(避讳)。

词语解释

基本解释

通判 tōngpàn

[an official under county magistrate who administers lawsuit,etc.] 官名。在知府下掌管粮运、家田、水利和诉讼等事项

嘉兴通判。—— 清· 张廷玉《明史》

辞典解释

通判tōng pànㄊㄨㄥ ㄆㄢˋ

职官名。宋初,为制衡各地权势过大的藩镇,乃派朝臣通判府、州的军事,和地方主官共同管理政事或职掌兵民狱讼,但实际上亦负有考察知府或知州忠贞程度的任务。
明.刘兑《金童玉女娇红记》:「小官王仲贤,洛阳人氏,见任眉州通判。」
《幼学琼林.卷一.文臣类》:「郡宰别驾,乃称『通判』。」

英语 local magistrate

网络解释

通判

通判(tōng pàn),是指一个官名。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粮运、家田、水利和诉讼等事项,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。又名同判(避讳)。

“通判”单字意思解释

“通判”的近义词

    “通判”的反义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