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民请命 wèimín-qǐngmìng
[plead in the name of the people] 旧指为人民作主,出面反映百姓疾苦
为老百姓说话。
《三国志.卷二.魏书.文帝纪》:「以肃承天命」句下裴松之注引相国歆等曰:「武王亲衣甲而冠胄,沐雨而栉风,为民请命。」
【解释】请命:请示保全生命。泛指有相当地位的人代表百姓向当权者陈述困难,提出要求。
【出处】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:“因民之欲,西乡为百姓请命,则天下风走而响应矣,孰敢不听!”《汉书·蒯通传》:“西乡为百姓请命。”
【示例】只是这种居高临下,~的怜愍态度,在现在已无多少价值可言罢了。 ◎朱自清《“熬波图”》
【语法】偏正式;作谓语;含褒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