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向人借钱,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,到期时还以本金相等的钱数,称为「短票」。如七扣的短票,所借本金为一千两,实拿为七百两,还钱则须加上利息三百两,共还一千两。 《儒林外史.第五二回》:「这里胭脂巷有一位中书秦老爹要上北京补官,攒凑盘程,一时不得应手,情愿七扣的短票,借一千两银子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