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要夺取别人的东西,最好先给他一点利益,让他失去戒心。语本《韩非子.喻老》:「晋献公将欲袭虞,遗之璧马;知伯将袭仇由,遗之以广车。故曰『将欲取之,必固与之,起事于无形。』」。也作「欲取姑与」、「欲取先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