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名。清康熙五十二年(西元1713)御定,五卷,分三编,上编二卷为正律审音,下编二卷为和声定乐,续编一卷为协均度曲。又后编一百二十卷,乾隆十一年(西元1746)敕撰,凡祭祀朝会所用之乐及乐器、乐制、乐章,无不详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