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代内自九卿、郎将,外至郡守、尉,俸禄皆为二千石,其中又分三等: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比二千石,约当于后世的三品官,地位并不显赫。后因称郎将、郡守、知府为「二千石」。 《史记.卷一○.孝文本纪》:「臣谨请阴安侯列侯顷王后与琅邪王、宗室、大臣、列侯、吏二千石议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