缔结婚姻的男女两家。 《礼记.昏义》:「昏礼者,将合二姓之好。」
两朝的君主。 《汉书.卷七二.龚胜传》:「今年老矣,旦暮入地,谊岂以一身事二姓,下见故主哉?」 《宋书.卷八九.袁粲传》:「粲自以身言?托,不欲事二姓,密有异图。」
两个丈夫。 元.陈樵〈节妇赋〉:「予敢辱先人之教兮,以一身而事二姓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