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参在费地时,有一个与他姓名相同的人杀了人,误传为曾参杀人,曾母起先不信,但经人再三的传告,便信以为真,丢下手中正在织布的杼,吓得逃跑了。典出《战国策.秦策二》。后比喻流言可畏或诬枉的灾祸。唐.韩愈〈释言〉:「市有虎,而曾参杀人,谗者之效也。」清.孔尚任《桃花扇.第一二出》:「这冤怎伸,硬叠成曾参杀人!」也作「曾母投杼」。
【解释】比喻流言可畏。
【出处】《战国策·秦策二》:“人告曾子母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曾子之母曰:‘吾子不杀人。’织自若。……其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也。”
【示例】这冤怎申,硬叠成~。 ◎清·孔尚任《桃花扇·辞院》
【近义词】流言可畏
【语法】主谓式;作宾语;含贬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