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瑜精通音乐,虽酒过三巡,听到别人奏曲有误,必能辨知,知之必顾看,时人为之语曰:「曲有误,周郎顾。」典出《三国志.卷五四.吴书.周瑜传》。后比喻聆赏音乐。 清.俞樾〈余莲村劝善杂剧序〉:「谁谓周郎顾曲之场,非即生公说法之地乎!」
【解释】原指周瑜业于音乐。后泛指通音乐戏曲的人。
【出处】《三国志·吴书·周瑜传》:“瑜少精意于音乐,虽三爵之后,其有阙误,瑜必知之,知之必顾,故时有人谣曰:‘曲有误,周郎顾。’”
【示例】谁谓~之场,非即生公说法之地乎? ◎清·俞樾《余莲村劝善杂剧序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