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以九十文当一百文的计算法。 《隋书.卷二四.食货志》:「自破岭以东,八十为百,名曰东钱。江郢已上,七十为百,名曰西钱。京师以九十为百,名曰长钱。」 《金史.卷四八.食货志三》:「时民间以八十为陌,谓之短钱;官用足陌,谓之长钱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