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掌山泽之官,亦主苑囿田猎。 《孟子.滕文公下》:「招虞人以旌,不至,将杀之。」 汉.赵岐.注:「虞人,守苑囿之吏也。」 明.康海《中山狼.第一折》:「俺带著虞人们,牵了犬,臂了鹰,架乌号之弓,挟肃慎之矢,到中山地面打猎一回咱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