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释
1.相传殷置太宰。周称冢宰﹐为天官之长﹐掌建邦之六典﹐以佐王治邦国。春秋列国亦多置太宰之官﹐职权不尽相同。秦﹑汉﹑魏皆不置。晋以避司马师讳﹐置太宰以代太师。北周文帝依《周礼》建六官﹐置天官大冢宰卿一人。隋唐均无此官。宋崇宁间﹐改左仆射为太宰﹑右仆射为少宰﹐靖康末复故。参阅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﹑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·《通典·职官二》﹑《文献通考·职官二》。 2.三代掌馔之官。 3.明清时一般称吏部尚书为太宰。
辞典解释
太宰tài zǎi ㄊㄞˋ ㄗㄞˇ
职官名:(1) 周制,统理百官之长。秦、汉不置。晋改太师为太宰。南北朝时,废置不一。隋后无此官,至宋徽宗时改尚书左仆射为太宰,不久即废。明、清则通称吏部尚书为「太宰」。(2) 掌管饮食的官吏。
《大戴礼记.保傅》:「青史氏之记曰:『……太宰持升而御户右。』」
北周.卢辩.注:「太宰,膳夫也。」
《汉书.卷一九.百官公卿表上》:「又诸庙寝园食官令长丞,有廱太宰、太祝令丞,五畤各一尉。」
唐.颜师古.注:「太宰即是具食之官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