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五种治权之一,即处理国家政务之权。在国父所倡的五权宪法中,与立法、司法 、考试、监察四权并立,由行政院掌理。
政府推行政务的权力。公务人员依据法律、惯例及授权行使职权,以完成国家的目标 。
英语 administrative authority, executive power
法语 pouvoir exécuti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