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国公民在选举、罢免、复决上参加投票之权。是人民参与政治的基本权利。我国人民自民国三十六年实施现行宪法后,即获得不分男女、宗教、种族、贫富的真正投票权。
英语 suffrage, right to vote
德语 aktives Wahlrecht (S, Pol), Stimmrech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