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罪状、悔过书。 《清会典事例.卷八五二.刑部.刑律断狱.狱囚取服辩》:「凡狱囚徒流死罪,各唤囚及其家属,具告所断罪名,仍取服辩文状,若不服者,听其自理,更为详审。」
英语 written confession, letter of repentanc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