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配 fāpèi
[banish;be exiled for penal servitude] 古刑律之一。指罪犯被判充军或流放而由差役押解出发
大盗未杀人,及他犯同谋多人者,止主谋一二人立决;余经秋审,皆减等发配。——清· 方苞《狱中杂记》
古代刑法,罪犯被判充军或流徙。 《福惠全书.卷二九.邮政部.稽查徒犯》:「有官吏豪棍犯赃而发配者,上司差押,连文解到,本州县具收管。」
古时丫环被遣送出嫁,称为「发配」。 《红楼梦.第七○回》:「虽有几个应该发配的,奈各人皆有缘故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