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令、律例。 《南齐书.卷三.武帝本纪.赞曰》:「威承景历,肃御金科。」 《旧唐书.卷三○.音乐志三》:「化光玉镜,讼息金科。」
比喻为良好的典范。 南朝梁.刘勰《文心雕龙.征圣》:「乃含章之玉牒,秉文之金科矣。」 唐.陈子良〈平城县正陈子干诔〉:「爰参选部,乃任平城,金科是执,玉律逾明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