赎身 shúshēn
[redeem] 以钱物换回人身自由,特指奴婢妓女等用财物换得人身自由
用金钱来换回身体的自由。 《儒林外史.第四三回》:「生员冯君瑞被金狗洞苗子别庄燕捉去,不肯放还。若是要他放还,须送他五百两银子做赎身的身价。」 《老残游记.第一四回》:「我们办这件事当分个前后次第,以替他赎身为第一步,以替他择配为第二步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