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建筑法适用地区内,未经申请当地主管建筑机关的审查、许可并发给执照,而擅自建造的建筑物,无论其为新建、增建、改建、修建,均属之。或虽依法定程序领得执照,然其内容或使用与所许可的设计、规格或使用不符的部分,亦属之。 缩称为「违建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