慧刀挥处人头落。 虹霓万道冲云脚。 灭尽我人心,何劳向外寻。 白莲生火里,法忍无生死。 忍辱两皆空,龟毛兔角同。
赵希逢(生卒年不详)一作希蓬,宋宗室,太祖四子秦王德芳八世孙,太祖九世孙(《宋史·宗室世系表》八) 。与华岳诗词酬唱往来,有《华赵二先生南征录 》今不传。词见《诗渊》第二十五册。 理宗淳祐元年(一二四一)为汀州司理参军(明嘉靖《汀州府志》卷一一)。开禧初华岳因上书请诛韩侂胄、苏师旦编管建宁时,希逢与华交往甚密,差不多尽和华《翠微南征录》中诗。《南征录》中亦有《贺赵法曹》《答赵法曹》等诗,当即其人。原诗题注中介绍其生平为字可久(一作可父),“以词赋明经屡首监曹,初尉赣之石城,……次任建安法曹。明年复为南省锁试第一,又明年发兵上边”。